华能乌拉特中旗乌兰伊力更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含对侧间隔)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16 09:34:51   点击数: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5-04-2005/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XNY_GC/SC_01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乌拉特中旗乌兰伊力更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含对侧间隔)EPC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乌拉特中旗乌兰伊力更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含对侧间隔)EPC总承包

  2.招标范围:

  [华能乌拉特中旗乌兰伊力更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含对侧间隔)]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1)送电线路本体设计及施工施工(包括OPGW复合光缆架设)、送出工程的电缆沟开挖、电缆采购及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等,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配合变电站联调、送电工作。对侧间隔设备采购、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和调试及涉及的附属工程,材料采购,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负责变电站联调工作直至送电,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包工包料),资料组卷后移交发包人并通过验收。(2)办理土地占用、青苗赔偿、树木砍伐、线路通道内障碍物清理等手续,相关资料移交发包人;(3)施工后场地恢复及植被恢复,(4)交叉跨越措施;(5)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6)防鸟器及标志牌采购及安装;(7)塔材、线材、ADSS光缆及配套金具、采购,其它材料采购;(8)基础施工基面开挖及基础防洪工程。(9)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线路启动送电,负责变电站联调工作,配合风电场送电工作一年质保期内的线路维护及巡视工作(10)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生产运行的全过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与电网公司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及相关全部费用,最终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送电,投标报价中还应包含电力部门各项验收费用,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专项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电力行业)资质,或;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3)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许可范围内相应总承包业务资格。

  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应具有工程勘察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承包范围及各方责任义务等。

  4.16)其它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总设计师具有类似工程的经历。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且参与过两个以上类似电力工程建设。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04月13日9:00起至2015年04月22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注明主办方)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2015042005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联系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风电产业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