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发展空间巨大 规模待扩

发布日期:2016-05-30 13:45:49   点击数:

  近日,五部委联合发布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引领我国热电产业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一盏明灯。在当前电力调结构、稳增长和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办法》的出台为化解煤电产能过剩提供了利好信息。“透过《办法》的有关条文,我们不难发现,热电联产在未来发展方向已进一步明确,将会对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化解产能过剩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推动我国城市供热能力持续提升

《办法》规定,热电联产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20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利用高效、供热安全的热电联产产业健康发展格局。

“《办法》出台及时,内容详尽。它的实施对整个火电行业提高环保效率、降低煤耗、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环保节能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党委副书记孙双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我国的热电联产已进入成熟期,行业发展平稳增长,热电联产在城市集中供热的总供热量占比在30%以上。近年来各地的热电联产项目纷纷建成投产,使我国城市供热能力持续提升。

“热电联产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巨大,但事实上,我们应该看到,相对于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的规模还是远远不够的。”林伯强表示。  

《办法》中对热电联产的规划问题做了细致阐述。《办法》指出,热电联产规划是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的必要条件。在大力发展的同时,也要严控重复建设。热电联产规划应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与当地气候、资源、环境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以满足热力需求为首要任务,同步推进燃煤锅炉和落后小热电机组的替代关停。  

中小机组并未全部判“死刑”

对于一些地方存在的小供热机组,《办法》明确了推进小热电机组科学整合的指导思路,一些单机容量小、能耗高、污染重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将会逐步被淘汰掉。

但同时,《办法》并未对所有小热电机组判“死刑”。《办法》提出,对于小电网范围内或处于电网末端的城市,结合热力电力需求和电网消纳能力,经充分评估论证后可适度规划建设中小型抽凝热电联产机组。

林伯强表示:“只要环保效应能够有效发挥,小热电机组也是有发展出路的,关键是要发挥出热电机组与单纯的火电机组相比的能效、环保优势。”

根据《办法》的规定,替代关停的小热电机组锅炉容量将按其额定蒸发量计算。与新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关停的燃煤锅炉和小热电机组,应在项目建成投产且稳定运行第2个采暖季前实施拆除。对于配套关停的燃煤锅炉容量未达到要求的新建热电联产项目,不得纳入电力建设规划;对于配套关停的燃煤锅炉容量较多并能够妥善安排关停企业职工的新建热电联产项目,优先纳入电力建设规划。

有条件地区试行两部制电价

相对于热价,偏高的上网电价往往容易导致发电企业愿意多发电,少供热,结果降低了全厂的热效率,不利于全社会的节能降耗。

对于这个在行业内饱受争议的问题,《办法》做出了明确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综合考虑本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终端用户承受能力、民生用热需求等因素,自主制定鼓励民生采暖型背压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发展的电价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两部制上网电价。

“事实上,随着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已具备了对热电价格作出调整的条件。包括这次提出的在有条件地区试行两部制电价,都是极为有益的尝试。”林伯强告诉记者。

谈及热电产业未来的发展,孙双周表示,应对已有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出台相应的政策及财政补贴,鼓励热电联产企业将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通过技改,在供热期改为高背压运行机组,进一步提高热能利用效率,提高热电比。“明确鼓励环保优先原则,对达到超低排放的电厂及环保指标优异的电厂,给予差异化发电量优惠政策,以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强环保设施投入和环保技术改造,提高环保效率,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把节能环保当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的要务来抓,为绿色环保事业贡献力量。”孙双周说。

(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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