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件物流业营改增的调查报告和政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4-02-11 15:39:24   点击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大件物流业位列其中。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包括北京、江苏、安徽、广东、福建、浙江、天津、湖北等。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货物运输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近两年,通过实际运行,普遍反映税负增加,尤其是大件运输企业,普遍的增加了税负。上海、北京分别采取了“营改增过渡性扶持政策”,即“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一些企业通过申报和监控也得到了资金补贴,说明税负的增加已得到财税部门的认可。

  一、大件运输企业税负增加是普遍性的问题

  最近,我们对一些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大件运输企业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1、北京祥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1—10月大件运输运营总收入6200万元,抵扣后应纳增值税348.45万元,负担率5.6%,按原营业税计算应纳税196.8万元,负担率2.8%,增加2.8个百分点。

  2、渤海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0月运营总收入1.1亿,抵扣后应纳增值税725.2万元,负担率6.59%,按原营业税计算应纳税368万元,负担率3.3%,增加3.29个百分点。

  3、上海巨神大件运输有限公司2013年1—10月运营总收入4011.67万元,抵扣后应纳增值税340.37万元,负担率8.45%,按原营业税计算应纳税126.4万元,负担率3.15%,增加5.3个百分点。

  4、上海中远物流重大件运输有限公司2012年1-10月完成营业额1.03亿元,抵扣后应纳增值税441.44万元,负担率为4.29%,按照营业税计算应缴138.87万元,负担率为1.22%,提高3.07个百分点。

  以上数据说明各企业情况不尽相同,税负增加相对而言有多有少,但总体都是增加的,分别提高了2.8到5.3个百分点,所以税负增加是带有普遍性的。

  二、营改增后税负普遍增加的原因

  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税率太高,从原来的3%提高到11%,增加了8个百分点;二是可抵扣项太少,就大件运输而言,有其特殊性,按财政部、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可抵扣项寥寥无几。

  1、大件运输行业竞争激烈,运价一降再降,增值税税率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过大。大件运输业已是微利行业,平均利润率只有2-3%。如此大幅度增加税收,企业无法承受。

  2、大件运输不同于普货运输,合同价款是一站式服务的承包价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装卸服务、港口服务、排障加固、过路过桥费、办证通行费用等,一个项目包括其中的几项或者全部,目前不具备分项计价的条件,所以也就不可能分项开票,故销项只能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如果有外协的场站服务、港口服务等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因此而产生销项税率和进项抵扣税率不对等。

  3、大件运输的车辆是专用运输设备,价格高,初期投入大,沉淀成本高,更新周期长,新购设备有限,也就谈不上抵扣。

  4、由于大件运输装备专业性较强,很多修理和保养都只能由自己的专业人员完成,但也产生相当可观的费用而无法抵扣,或抵扣很少。

  5、大件运输周期长,路程长,不可见因素产生的成本高,而且多数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例如燃油费(部分)、过路过桥费、加固费、排障费等,抵扣也就无从谈起。

  三、调整政策,减轻大件物流的税负,支持现代大件物流的改革发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全行业反映强烈,一些省市财税部门也以“过渡性扶持政策”予以认可税负的增加,但即便“据实申报”,增加部分也不是全部拨付。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大件物流业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1、降低税率

  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降低税率。按照试点政策中“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我们建议大件物流企业的增值税执行6%的税率比较合理(经测算,略高于营业税实际负担率,在物流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

  2、增加抵扣项目 完善抵扣链

  大件运输专业性强,一些专业性工作都由企业内部专业人员完成,例如大件装备的维修、保养、人工装卸等,故人工成本高,大约占40%-50%,但却不能进入进项税额抵扣;同时由于大件运输牵扯的行政性收费比例较高,例如过路、过桥补偿费、排障费、加固费,办证通行费等,此费用占到了总成本费用的30%或更多,这部分也不能进入进项税额抵扣。仅这两项费用已占到总成本的70%-80%,说明大件运输业进项税额可抵扣项太少,也说明抵扣链不健全,建议这两部分进项税额按6%-8%抵扣,方能与原税负持平或略有增加。

  综上所述,大件运输业虽然在整个物流行业所占比重不大,但却在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件运输集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装卸、仓储等于一体,专业化强,是现代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的典型,也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方向,希望国家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上予以支持,使大件物流业在改革中取得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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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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